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全市警務行動指揮,指揮調度各種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任務、重要警務任務以及警務行動;承擔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的搶險救災工作中通信聯絡和協助指揮調度等任務。處置突發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接受、處置110電話報警和緊急求助、受理、處置羣眾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投訴;指導、督察全市各級公安值班指揮機構工作。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治理、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全市公安思想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
網絡安全保衞支隊
負責全市網絡與信息安全情況的監測、分析研判和預警通報工作。
禁毒緝毒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動態和禁毒、緝毒工作情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負責重大毒品案件的偵辦工作;承辦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掌握、分析全市經濟犯罪活動的情況和動向,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參與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治安管理支隊
負責組織、指揮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指導管理保安組織;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指導重特大突發事件和治安事件的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衞工作。
內部審計科
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的財務收支、財經管理、涉案財務和有關經費進行審計;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警務督察支隊
組織領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受理人民羣眾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投訴並負責初查回覆。
交通警察支隊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偵破交通事故肇事及逃逸案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負責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與查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駕駛員考試考核及其牌證發放,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城區道路交通技術規劃,現有道路安全設施(隔離欄、護欄除外)的規劃、改建、管理和維護。
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擬定全市公安監管場所管理的規範、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公安監管場所開展監管、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公安監管場所安全防範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監管場所深挖犯罪,配合辦案機關偵查破案;指導全市公安監管場所基礎設施、裝備和信息化建設。
警務保障科
負責擬定全市公安裝備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市公安業務經費的預、決算;管理公安行政業務經費和其他經費;負責局機關醫療保險金繳納、住房補貼申報核發、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管理、後勤等工作。
法制支隊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公安機關執法情況;負責全市公安國家賠償工作和受理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牽頭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監督指導市公安局的刑事執法工作和行政案件。
科技與信息保障科
負責全市公安信息網絡及公安信息應用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指導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工作;對全市公安系統無線通訊頻率進行規劃、使用、分配和管理;負責大型安保活動、一級警衞任務、應急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特巡警支隊
負責城市治安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參與突發性災害事故的救援工作;指導、檢查區縣公安機關特巡警業務等工作。
刑事警察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態,提出預防、打擊刑事犯罪建議;組織、指揮全市公安機關刑事偵查工作;組織、協調或承辦跨地區刑事案件、疑難重特大案件、重要案犯輯捕和打擊人販子、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工作;偵辦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為下級刑偵部門提供信息、技術支撐等服務;負責全市重特大疑難案件勘查;負責全市刑事警犬技術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隊
負責對境外人員在雅居留、旅遊進行管理;受理出境、入境、過境申請;查處出入境違法行為;管理國籍事務;負責本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和日常監管;負責全市出入境信息系統管理。
(更新日期:2020年9月)